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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湘故意伤害案、石某安故意伤害案、林某交通肇事案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田杭主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律师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分别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湘、石某安、林某的基本情况,告知其在听证会上享有的权利。案件承办检察官依序向听证人员阐述了本案基本情况、诉讼过程、审查认定的事实、拟不起诉理由。
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分别陈诉意见,3位犯罪嫌疑人依序进行了深刻忏悔。
受邀听证员就案件情况向当事人认真提问,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经过交流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
本次听证会是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听证工作推进力度的举措之一,不仅推动了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也提高了检察公信力。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检察听证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公正司法的需求。
文字:彭慧敏
编辑:彭慧敏
审核:吴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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